各單位:
根據《關于商請推薦中國科協科技人才獎項評審專家的函》科協人才函獎字〔2022〕15 號文件精神,為貫徹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推進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改革,擴大同行評議范圍和精準度,切實提升科協人才評價工作客觀性、公正性,中國科協培訓和人才服務中心組織開展中國科協科技人才獎項評審專家征集推薦工作,請有關專家參照遴選要求報名自薦,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專家標準
(一)政治標準
思想政治堅定,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
(二)學風道德
學風正派,遵守科研倫理,積極踐行科學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嚴謹、客觀公正、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三)學術水平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在相關領域連續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較高的專業學術水平、敏銳的洞察力和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
2.需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中的 2 項:
(1)作為負責人,承擔過中央財政支持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項目(課題),且已通過驗收。
(2)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獲得者(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獎的第一完成人)。
(3)擔任全國學會理事或分支機構負責人,或擔任地方科協全委會委員以上職務,或在國際學術組織擔任高級職務,或在重要學術期刊任職,或為國際(國家)標準的主要完成人。
(4)在工程技術方面取得重大的、創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貢獻,并有顯著應用成效。
(5)積極投身世界一流期刊建設、科學技術普及、國際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詢服務、“科創中國”、科技人才舉薦等科協重點工作。
(四)年齡和身體情況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年齡不超過 65 周歲(1957 年 1 月1 日及以后出生),兩院院士可放寬至 75 周歲(194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2.長期在科研一線工作,身體健康,具備履行評審工作的時間和能力。
二、 注意事項及要求
(一)嚴格推薦標準
推薦工作堅持政治標準、學風道德、學術水平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把入口關。評審專家申請者須征得所在單位的同意,須自覺恪守科學道德和學術規范,所提交的信息應客觀、準確、完整,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對于信息提交不實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聚焦關鍵核心技術領域
堅持“四個面向”,重點推薦承擔國家重大攻關任務以及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社會公益研究等領域的高層次專家。注重推薦提出或解決重大科學問題,取得自主知識產權和重大技術突破,對行業或產業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專家。在推薦過程中,請將臨床醫生、科研儀器開發應用和工程技術人才,以及在自由探索型和任務導向型科技項目、非共識科技項目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高層次科技人才納入推薦范圍。請將學科領域活躍度和影響力、科技服務滿意度等作為推薦的參考條件。
(三)拓寬渠道舉才薦才
注重推薦國家實驗室、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等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中的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負責人、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師。統籌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布局,注重產業發展方向。優先推薦長期工作在西部地區、科研一線的專家。
(四)推薦名額
我??茀f可推薦專家不超過 50 名。
三、 評審專家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通過隨機抽取和指派等方式,擔任中國科協科技人才獎項評審專家。獲得評審專家電子聘書,作為參與中國科協評審工作的“唯一”身份認證和榮譽標識。
2.自愿選擇是否參與評審工作。按規定獲取與評審工作相關的材料。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干預,獨立發表評審意見和建議。根據有關規定,獲取勞務報酬。
3.優先被推薦參與中國科協組織的學術、科普、智庫、國際科技人文交流、“科創中國”等重要活動。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義務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嚴格遵守評審工作紀律及保密規定。
2.不得泄露在評審過程中知悉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不得泄露評審內容、過程及結果等重要信息。
3.嚴格履行回避要求,獨立開展評審工作,客觀、公正、獨立地做出判斷并提出評審意見。
4.不得委托他人代評。及時更新個人有關信息。
(三)退出機制
對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退出專家庫:
1.未能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履行專家職責的。
2.擅自泄露評審內容、過程和結果等重要信息的。
3.應主動申請回避而不申請回避的;存在徇私舞弊,接受或索取相關單位(個人)饋贈、宴請或不正當利益的。
4.觸犯法律法規被追究法律責任的;存在偽造、篡改和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存在科研道德和倫理責任問題的。
5.接受評審邀請后無故缺席 2 次的。
6.其他不適宜擔任專家的情形等。
四、 推薦工作流程
1. 2022年7月20日前, 各單位嚴格按照中國科協"評審專家標準"審核專家信息(支撐附件留存備查),提交推薦評審專家《評審專家征集信息樣表》及每位專家提名意見(200字)發送電子郵箱zhuyu@tmu.edu.cn。
2. 2022年8月1日前,學校審核專家信息,確定并通知最終推薦專家名單。
3. 2022年8月10日前,專家本人注冊、登錄系統,填寫簡要信息,上傳本人簽字的《評審專家信息表》,"推薦碼"另行通知。
附件:
評審專家征集信息樣表.docx
科 技 處
2022年7月5日